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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所設施
使用會所一般守則:
  1. 本會所只供持有住客證之住客使用,賓客須在持有住客證之住客陪同下,方可進入及使用會所。
  2. 會所有權拒絕賓客進入會所範圍。
  3. 所有進入及使用人士須穿著整齊衣裝。
  4. 請勿攜帶寵物進入會所範圍。
  5. 請保持整潔及安靜。
  6. 請勿吸煙、賭博及飲食 (指定地方除外)
  7. 不可擅自移動或損毀會所內任何設備,倘若業戶或其賓客損毀本會所內之設備,該名業戶必須承擔一切責任及賠償一切損失。
  8. 所有意外事件導致業戶或賓客傷亡,無論是否因會所職員或其他人士之疏忽所致,會所職員概不負責。
  9. 除經會所批准外,請勿在會所範圍內進行拍攝、錄影及錄音。
  10. 除經會所批准之教練外,其他人士不可在會所內經營教練行業或任私人教授。
  11. 請勿在會所內進行未經會所批准之活動、募捐或派對。
  12. 請勿於會所張貼任何商品廣告或作商業陳列。
  13. 各項設施收費,請參閱會所接待處之收費表,業戶必須以現金或八達通繳付各項場地費用。
  14. 當會所為業戶舉行活動時,場地將不會開放予住戶使用。
  15. 會所有權隨時暫停開放任何設施,以便進行清潔、保養或維修工程,而毋須事前通知。
  16. 業戶或賓客所攜帶之物品,無論是放在公共地方或是存放在貯物箱內,倘若被竊或損毀,會所概不負責。
  17. 會所職員有權拒絕任何被認為違反規例或行為有滋擾別人之嫌的人仕進入會所或被請離開本會所。
  18. 如因天氣以致影響各類設施之使用,會所可暫時停止開放此等設施,有關通告將張貼於會所佈告板。
  19. 業戶及賓客應遵照會所守則及各項設施之使用守則,詳情請參閱各項設施使用守則或向會所職員查詢
  20. 會所保留隨時更改以上守則之權利而毋須事前通知。